2025年08月13日,廣東金融監管局核準王圣鋒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副行長。
公告內容如下:
廣東金融監管局關于王圣鋒廣發銀行梅州分行副行長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
粵金復〔2025〕287號
廣發銀行:
《廣發銀行關于核準王圣鋒任職資格的請示》(廣發銀報〔2025〕209號)及相關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王圣鋒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內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
廣東金融監管局
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