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內40家私募遭處罰真的嗎?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已有10家證監局對轄區內的總計40家私募基金采取了監管措施。其中,廈門證監局發出了9份針對私募機構的監管函,主要對這些私募機構采取責令改正,為8月對私募下發監管函數量最多的證監局。此外,福建有7家私募被罰,廣東有6家被罰,都是監管部門查處力度較大的地區。
除上述3個地區外,其余地區私募機構被采取監管措施的情況分別是,湖南4家,重慶4家,黑龍江、安徽各3家,寧夏1家,江蘇、青島各1家。
這些地區的證監局對這些私募機構采取了責令改正或出示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要求違規私募機構切實整改相關問題,并在監管決定書作出之日起1個月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將在日常監管中持續關注這些公司的整改落實情況。
私募違規如何舉報?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中國證監會的其他有關規定,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