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連江法院公布一起糾紛。苗章(化名)是苗晶(化名)的胞弟,母親苗瑩(化名)買了一套別墅登記在自己名下,由苗瑩及苗晶共同居住,多年后苗瑩將該房產權過戶給苗章。苗章讓姐姐搬離遭拒,遂提起訴訟。庭審中苗晶稱,房屋是借名購買,她出資16萬元付首付,后母親瞞著自己將產權過戶給弟弟。法院認為,房屋為苗章單獨所有,苗晶主張的其它問題與本案無關聯。據此,法院判決苗晶限期搬離案涉房屋。
房子歸屬權以出錢為準還是房產證?
房產糾紛以房產證為確定房產歸屬權的基本依據。購房款實際出資人與房產證登記所有人之間是其他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