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管理代表什么?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仍作為自己之事務而管理。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為目的,主觀上是為自己而管理,客觀上將管理利益歸屬于自己,對本人造成損害,構(gòu)成侵權(quán)行為,管理人應承擔侵權(quán)損害賠償責任。管理人所賠償損失額的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低于本人實際損失時,以本人的實際損失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高于本人實際損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計算。
不法管理的相關法律是什么意思?
這種管理同樣欠缺為他人管理事務的主觀意思,一般應由不當?shù)美⑶謾?quán)行為制度進行調(diào)整。但由于不當?shù)美⑶謾?quán)行為、無因管理制度對所應返還的利益范圍規(guī)定不同,如果本人從管理人管理事務所受利益考慮,主張適用無因管理,也無不可。一些國立法對此作出明確規(guī)定,如《德國民法典》第687條規(guī)定,明知自己無權(quán)處理而將他人的事務作為自己的事務進行管理的,本人可以主張有關無因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請求權(quán)。我國臺灣《民法典》第177條第2項同樣規(guī)定:前項規(guī)定(關于無因管理),于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關鍵詞: 不法管理相關法律管理人明知事務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