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質量觀投訴平臺接到消費者熊先生投訴稱,今年2月,他通過物流將六箱貨物從深圳郵寄至廣州,但收件人簽收時只有五箱貨物,第六箱貨物遭“調包”,收到的只有一個空文件袋。熊先生稱,寄出的第六箱貨物為12雙AJ球鞋。
收件人得物廣州倉的開箱視頻顯示,那箱被12雙AJ球鞋塞得滿滿當當的包裹,最后變成了一個小小的空文件袋。
3月10日,涉事物流相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包裹確實仍未找到,目前正全力找件。具體賠償金額將與客戶溝通重新確定。
消費者投訴:
熊先生是得物平臺上的個人賣家,賣的主要是球鞋。今年2月,他像往常一樣,通過物流將一批球鞋寄往得物廣州倉。
熊先生回憶,2月9日,他寄球鞋時共打包了六箱包裹。2月11日得物表示,簽收時只有五箱包裹和一個空文件夾。
發現問題后,熊先生隨即向物流反映。2月11日,涉事物流客服表示,快遞可能丟失,目前只能按保價金額理賠333元。
物流客服表示理賠333元記錄
熊先生隨后又聯系上了涉事物流廣州站點的相關負責人,后者表示,當時配送員向他反映只收到五箱貨物。為讓貨物數量對上,能順利入倉和及時配送,他安排了一個空文件袋“補漏”,而非 “調包”,“這個負責人后面又說,配送員后來和他反映當天又找到了第六箱貨物并一同送去了”。
2月16日,該負責人表示,數日后如果還是找不到包裹,讓熊先生走理賠程序。
熊先生提供的相關估值截圖顯示,丟失包裹中有12雙AJ球鞋,均為同一款型,單價在939元至949元不等,總值近1.2萬元。
消費者提供的球鞋估值截圖
企業回應:
3月10日,涉事物流相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正在全力找件。同時,我們也在結合客戶的保價金額與包裹出現的部分丟損情況,積極與客戶溝通理賠方案。后續我們也將持續跟進,爭取盡快與客戶達成和解。”
該工作人員稱,此前客服告知熊先生只能賠付333元的情況,是基于客戶下單時在系統中提交的保價聲明形成的。
對于這一說法,熊先生表示,他未主動提交保價聲明,“丟失包裹里的12雙AJ球鞋價值近1.2萬元,應按市場價賠償”。
相關案例:
關于快遞丟失賠付問題,2018年11月,中國快遞協會官網曾發布一起法院判決案例。因2000元保價聲明非消費者填寫,亦未在其聲明價值條款處簽字確認,快遞公司最終被判賠償全部貨物損失6800元。
該案件中,趙某在安徽省舒城縣某快遞公司郵寄包裹。2017年6月,包裹在運輸途中發生丟失,趙某要求快遞公司賠償全部貨物損失和延遲交貨的經濟損失等共計43700元,而快遞公司則辯稱趙某在運單上自行申報的貨物保價2000元,因托運單上未詳細說明物品,只愿意在2000元保價范圍內賠償原告只含裸機盒、主板的服務器,其他損失不予承擔。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辯稱其只應在2000元保價范圍內賠償,但運單上保價聲明價值2000元非原告填寫,原告也未在保價聲明價值條款處簽名確認,不能認定原告接受在貨物滅失的情況下,被告接受在不超過2000元保價范圍內的賠償規則。最終,法院判決快遞公司賠償趙某全部貨物損失6800元。
關鍵詞: 得物平臺 第六箱球鞋遭調包 包裹仍未找到 物流客服表示理賠333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