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節余溫未散,司法利劍已再出鞘。2月7日,農歷蛇年正月初十,當大多數人還沉浸在春節假期的團圓氛圍中,社旗縣人民法院雷霆出擊,開展涉民生類案件專項執行行動,執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線奔赴執行現場,正式打響新春年后集中執行“第一槍”。
在某銀行訴張某、王某、劉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某、王某分期償還某銀行本金及利息共計31.9萬元。調解協議生效后,張某、王某在履行2萬元后,剩余欠款未按期履行,某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督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但被執行人均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在本次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張某家中,開門的是張某女兒,并未見到張某本人。當執行干警詢問張某是否在家時,張某女兒稱張某不在家,企圖通過撒謊,規避執行,當執行干警進行搜查時,發現被執行人正蒙頭睡覺,隨即被執行人張某被拘傳回法院。到院后,執行干警反復從法理與情理方面入手勸告被執行人積極履行欠款,并告知其抗拒執行的嚴重后果,張某仍然態度強硬。鑒于被執行人抗拒執行的行為,社旗法院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
“執”解民憂,“行”在路上。此次集中執行共依法拘傳3人,司法拘留1人,執行和解2件,執行到位金額4.2萬元。下一步,社旗法院將不斷優化執行理念,以更實作風、更高標準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執行威懾,多措并舉敦促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用實際行動保障民生,努力打通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供稿:焦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