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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要求》有關情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出席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并就“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時間安排”回答了記者提問。
標準明確管控電器電子產品中可能含有的10種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包括鉛、汞、鎘、六價鉻等4種重金屬元素和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4種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等6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各有害物質的含量提出了強制性要求。標準的出臺有利于推動電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加強有害物質減量和替代,構建并升級產品綠色供應鏈,不斷提高有害物質管控水平,助力消費者健康保護和環境風險管控。
王鵬介紹,在標準研制過程中,工業和信息化部已經結合行業實際作了充分考慮。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標準實施有2年過渡期。本標準將在發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1”是指庫存產品有1年消納期。對于標準實施日期之前生產或進口的產品,將給予企業1年時間用于庫存產品消納,即2028年8月1日前庫存產品還可以銷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就不可以再銷售了。
王鵬表示,在標準實施過渡期內,建議企業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優化供應鏈管理,確保采購的原材料符合要求;二是通過產品設計優化與替代材料研發,替換含有有害物質的原材料;三是通過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強有害物質篩查檢測及體系化管理能力。
該標準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并歸口管理,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聯合電器電子行業生產制造企業、認證檢測機構、行業協會及科研院所等60余家單位共同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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